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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啪!”
藏在皮肤下的尸蟞王被黑瞎子用黑金短刀挑出,扔到了地上。
沈瑾清凑近,用匕首戳了戳虫子的腹部,看它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样子,索性一刀把这家伙插了个对穿。
再一抬头,黑瞎子已经取出手术刀,熟练地切开创口内的肌肉和筋膜。
相比于皮肤的坚韧,里面要好操作得多,黑瞎子朝沈瑾清招了招手,示意她上前来看。
后颈处的腐肉已经被他切开,露出了里面白森森的脊骨。
“这块骨头下三指头,是脖子发力的主神经。”
黑瞎子在那粽子身上比划出具体的位置,随后握紧手术刀,做出一个猛扎下去的动作,手腕拧转,虽然没扎进肉里,却也看得沈瑾清脖子一凉,
“实战时把匕首扎进去,左右一绞,它的脖子就转不动了,比砍头省事。”
这个位置破坏掉,头颈联动废七成,下颌肌群也会丧失咬合力,一个粽子直接废了大半。
沈瑾清的力量不足以把粽子脑袋砍下来,只能用这些技巧来弥补。
皮肉被切开,内部的肌群和神经大剌剌地展露在沈瑾清的面前,让她能够轻易找到黑瞎子所说的颈神经后支。
沈瑾清:“……”
饶是觉得自己的接受能力已经非常强悍了,也还是时常会被黑瞎子的变态程度惊到。
侧头看了一眼边上的张启灵,依旧是那副平静无波的模样,沈瑾清默默把头转了回来,自我反思了起来。
果然还是她的问题吗?看来以后还得再变态一点才行啊……
黑瞎子拿起针管,扎进脊柱中,将内部的毒素抽出,针管内瞬间多了一些黑色液体。
从取出尸蟞,抽取毒素,再到缝合好伤口,全程不到二十分钟,甚至还能顺带给她上一堂课。
沈瑾清有些咋舌,该说不说,这学位证的含金量是真高。
垂下头,沈瑾清有些心疼地摸了摸小家伙的脑袋,只得到一个懵懂的眼神,以及打扰到它看电视的不满。
沈瑾清被气得心头一梗,只能自己安慰自己。
算了,这傻孩子不知道疼,啥也不懂。
……
接下来的几天,沈瑾清几乎是废寝忘食地在屋子里鼓捣着那些东西,每天就靠着隔壁定时定点送来的饭维持生命体征,直到胖子看不下去,把她从屋子里拽了出来。
久违地见到阳光,沈瑾清还有些不适应,忍不住往檐下躲了躲。
见状,胖子眼皮一跳。
坏了,这孩子自己给自己养成粽子了。
其实没有胖子来找她,沈瑾清也差不多要出来了。
那些毒素比她想象中的要麻烦点,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解决的,她得出来找点资料研究研究。
沈瑾清坐在屋檐下,懒散地伸了个懒腰。
虽然看起来工作很忙碌,但每天坐在屋子里,吃完了也不动弹,运动量一下来,她觉得自己似乎还长胖了点。
“对了胖哥,找我什么事啊?”
沈瑾清嚼着胖子带来的苹果,随口问道。
“事儿倒不是什么大事,道上有个朋友夹喇嘛找上我,想问你有没有兴趣……主要还是怕你死屋子里。”
胖子有些怀疑地把沈瑾清上下左右都看了一遍,确定了她身心都还是健康的,这才放下心来。
没办法,据说这两年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严重了,他可不得多点人文关怀嘛?
“什么?!”
沈瑾清的反应出奇地大,一个弹射就从椅子上起来了。
这个时候来找胖子夹喇嘛,多半就是云顶天宫那一趟了。
胖子被她这动静给惊到,抬手就想摸沈瑾清脑门,看看是不是烧坏了,怎么还一惊一乍的呢?
沈瑾清摆摆手,示意自己没事,重新坐回了竹椅上。
“所以你到底去不去啊清儿?”
“去!”
当然要去了,她不仅要去,还要进青铜门内。
沈瑾清若有所思,拿起手机发出一条短信,随后起身招呼胖子吃饭去了。
毕竟是来她家,肯定还是要她做东的。
让沈瑾清做饭是不太现实了,不如直接下馆子去,顺便把隔壁那俩也叫上。
衣食住行,于沈瑾清而言,最要紧的就是食。
在这儿待了半年多,别的不说,附近的餐馆倒是基本都尝了个遍。
想到前阵子请霍秀秀的一壶茶就花了五千,而请他们几个去的饭店至今都还没有人均超二百的,沈瑾清稍稍有些愧疚,想着去个好点的餐馆。
当然了,这个愧疚在看到账单后,瞬间就变成了如潮般的悔意……
悔啊,四个人吃了三千多,早知道不如吃自助去了!
……
北京的十一月,尤其是初雪以后,冷得叫人几乎出不了门。
霍家大门前,随着一阵吱呀吱呀的声音,一辆颇有年代感的自行车出现在了霍秀秀的视线里。
要说这样初雪刚歇的天气,配上沈瑾清这么一张脸,即使是骑着自行车也该是唯美的场景。
可惜……
霍秀秀看着缓缓停在面前的自行车,以及车上那个裹着绿色军大衣,疑似是沈某人的人形生物,嘴角狠狠一抽。
沈瑾清还不明白霍秀秀这表情是什么意思,想着自己裹得只剩个眼睛,怕她认不出自己,还特地摇了几下车铃铛,吸引她的注意力。
“来吧,上车,带你去个好地方。”
沈瑾清扯了扯围巾,把脸露了出来,对着霍秀秀说道。
这就是她说的座驾?
霍秀秀沉默半晌,缓缓从兜里拿出一把车钥匙,
“不然还是开我的车去吧……”
沈瑾清摇了摇头,
“不行,过会儿去的地方车子开不进去,只能骑过去。”
再说,她这车怎么了?
真皮座椅,全景天窗,复古设计,纵享360°豪华视野,还配有专业司机……简直顶配好嘛!
沈瑾清大气地一挥手:“上车!”
霍秀秀:……
她也是撞了邪了,居然还真信了沈瑾清的鬼话。
车后座沈瑾清特地安了个垫子,霍秀秀坐上去,沈瑾清随手从车把手上取下一个袋子递过去,
“给你带的糖葫芦,你看是吃山楂的还是草莓的?”
霍秀秀挑了个草莓的,沈瑾清就把山楂的塞进了嘴里,有些口齿不清地道,
“不用担心,一共六七公里的距离,骑这个没问题。”
别说载的是霍秀秀了,就是把张启灵和黑瞎子摞一块儿放后座上,对沈瑾清来说也不是什么问题。
不过对车来说可能有点问题……
霍秀秀也拿起糖葫芦吃了起来,闻言斜了沈瑾清一眼。
她担心的是这个嘛?
不过这个糖葫芦…味道倒是不错。
这么想着,霍秀秀又往嘴里塞了一个。
听到身后的声音,沈瑾清轻笑一声,
“好吃吧?这可是我家附近最好吃的糖葫芦。”
沈瑾清嘴挑,不好吃的东西自己都吃不下去,自然不会带给朋友。
想到这儿,沈瑾清又想起了前两天的那顿饭,嘴角一抽,沉默了下来。
霍秀秀嚼着糖葫芦,若有所思地盯着沈瑾清的肩头。
所以,这是特意为她选的?
半小时后,车子骑进一个窄胡同里,在里头七拐八拐,最终停在一间小院门口。
霍秀秀下车,看到门口上挂着一个老旧的木牌子,上面写着旧书报纸几个字。
旧书摊子?
她有些疑惑地朝沈瑾清看去,却见她表情似是有些感慨,也不敲门,直接推门进了院子。
按照沈瑾清的猜想,凡要是有必要性的东西,在这两个世界都是共通的,即便没有一模一样的,也会有个类似的替代品。
这摊子是另一个世界里沈瑾清的一位亲近的长辈开的,她也是抱着碰碰运气的想法找到这里。
结果真如她所想。
这旧书生意开了几十年,历经时代更迭,背后有些渊源,所以即使时间线提前了二十年,这里依旧存在。
沈瑾清有些激动,推门就看到屋内走出一个五十来岁、精神矍铄的老头,眼眶一热,上前就是一个拥抱,
“爷……叶叔!”
想着自己岁数变大了二十岁,沈瑾清半道立马改了口。
刚走进门的霍秀秀:……
还没反应过来的叶仲:……
这谁家倒霉孩子,他见过吗?上来就抱啊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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