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黄易小说]
http://www.huangyixiaoshuo.info/最快更新!无广告!
他们这些理赔员在业内做的时间长了,基本上什么情况能赔什么情况不能赔都很清楚。
像是这种中暑身亡的情况,以前都没有赔过,没想到这次居然赔了!
怎么可能呢?
“经理,这确定吗?法院那边真是判了全额赔付?”项宇峰再次问道。
赔不赔其实和他没什么关系,他领他的工资,只是这个事之前他信誓旦旦的和孙依玲说根本不可能赔钱。
结果现在法院判了要赔,那赔付工作肯定是要他来对接的,所以就心情有点复杂。
手机中经理的声音响起:“判决书我都给你发过去了,赶紧走成程序给人家赔吧,那个周云都和领导当面催了。”
项宇峰赶紧道:“好的好的经理,我马上开始走程序。”
挂了电话,项宇峰也是有点不知道说什么。
他其实在看了那些视频后便有了想法,那个叫周云的律师,真的有点不一样。
保险行业其实是经常和律师打交道的,最多的其实就是交通事故之后的车险理赔。
涉及到人伤或者是人亡之类的,那都比较麻烦,在这方面,不管大公司还是小公司,赔付起来都很麻烦。
有的人是自己请律师,有的人是法援律师,只是那些律师给项宇峰的感觉都很正常……对没错就是正常。
一切都是按部就班来进行,换句话说,很多案子项宇峰觉得他也能行,因为他在这方面的经验太丰富了。
但是那个周云真的不一样,别的律师遇到问题先想能不能胜诉,他遇到案子先考胜诉之后的执行。
如果到时候不好执行,那就要想方设法来变得好执行……比如把对方送进去。
居然还说什么,对方进去了,那财产自然就会冻结,公安机关直接划扣,那就不用担心执行不了的问题了……
算了,项宇峰决定还是别想了,走程序吧,顺便和那个孙依玲说一声让她不要着急,主要是不要让周律师着急。
周律师一急,那就容易出事……
时间已经到了晚上,孙依玲正在家里和公公婆婆聊着。
“爸妈,今天保险公司那个案子赢了,等钱到了,我决定先把医院和亲戚们朋友们的钱还了。”
“大概算了算,估计还了钱之后也就没多少了……”
之前欠的钱太多了,亲戚朋友借了个遍,说实话,能在那个情况下给借钱的,那都是好人。
所以在有了准确消息后,孙依玲就赶紧准备还钱。
工伤那个太过于渺茫,虽然很相信那位周律师,但是现在,保险的钱是确定能拿到的,而工伤赔付,拿到的几率很小。
家里现在其实也需要钱,但是孙依玲还是决定先还钱。
只是不知道公公婆婆这边什么想法。
保险这个,基本上买过保险的都知道,有保险人,投保人,被保人以及受益人,
比如很多人看过的那些凶杀案,丈夫给妻子买保险,妻子就是被保人,但是受益人是丈夫。
也就是说,妻子如果死了,丈夫就能拿到这笔赔偿金。
而这里,骑手一般既是投保人也是被保人,同时也是受益人,那这种情况下,保险赔付就是遗产,可以继承,可以偿还债务。
但是,假如说,受益人如果指定了另外某个人,那这笔钱就不是遗产了,不能继承,也不能用来偿还债务。
保险算是最复杂的金融产品了,没有之一,销售员们说的天花乱坠也不要去信,现在“双录”制度下,一定要看最终你签合同上面的那些黑体字,以及你对着摄像头说的那些话。
一定要弄清楚了,不然后面打官司是真的麻烦。
现在这笔钱算是段立伟的遗产,所以孙依玲提出来先还债务。
公公开口道:“依玲啊,这些都由你来定吧,咱们家出了事,人家能给借钱,那咱肯定要及时还的。”
孙依玲闻言点点头,家里再次沉默了。
虽然还是有很多问题,但是最起码不用再和往常那样像是背着一座山了。
这也是周云努力的原因,对于这样的家庭,虽然钱没办法弥补那些问题,但最起码也能让这个家庭能更好地走下去。
旁边的婆婆开口道:“依玲,这得几天啊?我看网上说那些保险公司做事都特别慢,赔钱很慢。”
孙依玲刚准备说点什么,手机响了,拿起来一看是那个理赔员。
随即接通开了免提道:“喂,你打电话怎么了?”
手机中项宇峰的声音响起:“孙女士,你们那个案子赢了,理赔还是我来负责,我这边已经申请了,走的加急通道。”
“估计也就是这两天吧,最晚不会超过三天,你的那个银行卡确认没问题吧?”
听到这话孙依玲顿时道:“这么……哦我的银行卡没问题。”
“那就行,你们这边也不用着急,让那位周律师别催了,这已经是最快速度了,这种理赔需要总公司批准的。”项宇峰接着说道。
“好的好的!”孙依玲赶忙道:“我和周律师说一声。”
挂了电话,一家三口对视着,那位周律师的效果有点太强了吧?
很快正在酒店房间的周云接到了电话,笑道:“你告诉那个理赔员,我也不是什么坏人,他们正常走流程就行。”
这里周云要说清楚的,他真的不是什么坏人。
他只是有时候有点不择手段而已。
但是说实话,他为什么要不择手段,还不是被那些人给逼出来的。
一个两个的弄那么复杂的程序,让普通人维权那么难,甚至维权之后还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,那他能怎么办!
他只能把对方送进去才行。
就在周某人的喃喃自语中,很快便来到了劳动纠纷案开庭的日子。
在之前,周云拿到合同后就反手把立下公司申请成为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。
无独第三人,这词很多人都听过,说简单点就是,诉讼争议的那些利益,他没权去要,但是和案件有着利害关系的第三方。
看着很模糊是吧,模糊就对了,别说普通人看了懵逼,律师看了也懵逼。
很多人都过了法考,但是在处理案件中依旧搞不懂这个。
这个制度从很早开始就在理论界和司法界有着巨大的争议,你说正常应该是“不告不理吧”,但是只要法院认为有关系,那就可以通知无独第三人参加诉讼。
那人家的权利义务是不是不对等了,没有独立请求权,但是又可能会被判决承担实体责任。
而在这个案子里,立下公司把业务委托了出去,但是钱却依旧是由它来管,那很明显是存在利害关系的。
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(免注册),
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