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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只踢到了写字台边,一只可怜兮兮地悬在床角上,鞋底朝天。她先穿了写字台下的那一只,然后再穿了床上的那一只。
不知怎么的,她的眼情总是情不自禁地要往对面的沙发上看。此时,冼锐只是低头弄着手指,并没有注意到她。
她又失望又悲哀,垂着脚在床边上落座,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两个翘得老高的大脚趾。
实在是没有其他任何的地方可以坐,她还是只有坐在这床边上。这间房间很小,她实在想不到她到底要坐在哪里,才最合适。
再说,刚才都已经发生过如此激烈的冲突了,无论她坐在哪里,他一定都是厌恶极了她。他对她都再也不会有任何的动心,他对她都再也不会有任何的念想了。
坐在哪里都一样。
那是两个非常漂亮的大脚趾,光洁圆润,饱满而修长。临走以前,云夸奖过它,小柳也说它,要走远路的。
湘潇忽然感觉到有一束目光,也同样在看它,她再次抬起头来,是冼锐。但是,他的目光依旧落在她的脚趾上,还是没有看她。她欠了欠身,将双脚笔直地落在地上,在床沿上坐得很轻。
他说他想跟她说几句话,她在等待着他开口,她在等待着他的态度。而绝不是自己先开口。
如果是她先开口,她所想说的还是那些。刚才都已经对他说过了,没有什么好再说的。
又是一声重重地叹息,又是同样低沉的话语,冼锐再次说话了:“郗湘潇,你明天走吧,明天我让小王送你。一见着你,我就控制不住自己,而你又不同意。有你在,我也不好去找别的女孩子,我无法安心上班。这对咱们都不好,我不想再见到你,明天我让小王送你去火车站。”
冼锐苦楚地说着,到昆明整整三年了,他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一种感觉。苦涩煎熬的心,如着了火的孤岛,无人看见,无人救援。
女孩子一般都只能够伤害到爱她的人,如果不是对她具有那份依依不舍的真情,她就绝不会伤他那么深。她又怎么能够伤害到,如此强大的他?让他如此地矛盾,既想对她专一,然而又实在是——无能为力。
这是他以前,从未有过的感觉。
他这一句话的意思,就跟他在楼梯上,向她请求一个吻一模一样。她拒绝了他,他说的是:“如果你不同意,我现在就去找别的女孩子。”
他这是在向她表达爱,他只是想让她靠近他,他只是想激一激她,不要让他离开她。他既然选择了带她到昆明,就算是在火车上,他已经发现了她的傻乎乎。
他还是愿意尝试一下,他并没有打算放弃她,他还是希望能够和她努力地相处下去。既然正面请求走不通,那他就再尝试一下反面的呢?
在奴隶博物馆。她不会因为他留下了她的红帽子,而留下来陪他。
在楼梯上。他因为想要一个吻,说自己要去找别的女孩子,他也没有能够留住她。她是那么地绝情,她会坚持她自己的想法,他没有丝毫的办法可以改变她。而现在,他就是把嘴巴贴到她耳边对她说:“你留下来吧”,也完全没有任何的作用。
没有任何人,或者是任何物,可以束缚住她。
所以,如果她愿意,她就留下。如果她绝情绝义不愿意,干脆让她离开算了。
但是他就没有想到的是,只要他对她稍稍好一点点,她就会改变。她的心,其实很柔软。他说这些,只会让她更加反感,让她觉得,他就是不能够,好好地说话。
而她,比他小三岁半还有多,而且又没有任何的社会和情感的经历。她不可能明白,他这么复杂的,奇奇怪怪的表达。
跟在楼梯上相比,她还是没有丝毫的长进。在现在,她都已经被气晕了,她就只想得起眼前,她根本就想不起什么“在楼梯上”。
再说,每一次当他们误会彼此的时候,他们都只是在云里雾里地争吵。而从来不告诉对方,应该怎样正确地解读自己。
他们都没有在对方面前,把自己所要表达的意思,分阶段地,循序渐进地,精确而精准地说清楚。即便是之后和解了,也仅仅只是因为理解了一点点,或者是猜对了蒙对了或者是跳过了,不去计较了。
然而,就像试卷上那些考题一样,如果没有把它吃透,并不是每一次都能够蒙对的,那就会考得一榻糊涂。
那些整天唱着《糊涂的爱》的人,一定是差生。他们标榜的就是:“这就是爱,说也说不清楚。这就是爱,糊里又糊涂。”
他们甚至把一年级做对的题和五年级做对的题,等同是一样的。反正,都是对的。他们甚至把一年级做错的题和五年级做错的题,等同是一样的。反正,都是错的。
他们甚至是根本就不想上学,不想做题,更不想考试。如果一切都无关对错,那么,一切都是像神仙一样好过的。
他们要么一辈子糊涂,要么一旦清醒之后,就中途分道扬镳。
她对他的这些话的理解是,他们就这样分手吗?她就这样,轻易地就被替换和转移了吗?
冼锐的话,又一次令湘潇万分吃惊:他们就这样分手,因为他得不到她?仅仅是因为,在今天晚上,她初来乍到的时候。
他想发脾气就发脾气,想把她替换掉就替换掉。
他喜欢她,他就这样爱她,他爱过她吗?她不得不怀疑。
她以为他只是今天晚上才愤怒,黑夜总是会让人冲动和糊涂。等过了今天晚上,等明天天亮了,他平静了,她再去靠近他,再去跟他道个歉,说声“对不起”。
既然他都说过了要娶她了,那一定就绝非儿戏。既然他都把她接到昆明来了,那他就不会那么轻易地放弃她。
他们今天晚上,只不过是闹了一点点小矛盾。而已!他们还可以和好。
两个人要相守一辈子,要经历多少的风雨和苦难啊。她真的不敢将自己,交付给这样的冼锐啊。她绝对能够做到爱一个人,一辈子不变心。再大的磨难,都能够与他同渡。再大的诱惑,都能够抵御。
而他呢,在她面前提了多少次,别的女孩子啊?每一次,都痛得她肝肠欲裂。就算是他们在一起了。是不是,以后他们每次一遇到问题,他都要说,“我去找别的女孩子去了”?
她甚至这样想:在他的心中,根本就没有柏拉图,而只有弗洛伊德了。许,何必要那么快地,快得像雷鸣电闪般的,要以身相提呢?就像是他向小王发脾气时那样快,那样来去无踪。
她周围的人,谈半年恋爱之后结婚,结婚以后才能在一起。别人都还要议论,太快了。一年两年的才叫正常,才能够知根知底,互相了解。他是不是,和任何一个有点姿色的,都可以?他是不是,和一个垃圾,甚至是一个母猪都可以?
她就这样,轻轻易易地就被替换掉了,她真想对着他大叫:“你是不是还没有玩够?你真的很恶心啊!”
但是,没有。
但是,她是文静的。
原来,马斯洛的需求层次,并不总是从低到高的。一个人即便是衣不遮体,食不果腹,他一样可以一直都有很高的精神追求。
一个人即便是一辈子都富得流油,他也一样会一辈子都只有物质和生理上的需求。他虽然不至于那么低级,但是他的精神需求,也并没有管多久。
她知道,她把他翻下了床,犯了贵公子的大忌,他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,可以随意地去对他。但是,今天晚上她初来乍到,她还是希望他大度地说一声:“没关系”。
就像冼锐觉得,是那逼仄的楼梯,影响了他的判断力一样。湘潇也觉得,是这陌生的环境,影响了她的表现力。
这件事情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,算不上丢脸。在一串红的时候,他站在四楼咆哮着狂叫她的名字,被那么多人听见了,他都不觉得丢脸。
她今天晚上也是不得已而为之。为了保全自己,她也只能这个样子避重就轻了。
她对他的着急,她并未多生气。而是他起身后的话,伤了她的心,触犯了她的底线。于是,她再也不留恋昆明,昆明根本就没有值得她留恋的东西。
她之所以来昆明,那是因为昆明有一个给她买开心果,为了她而冲凉水澡的冼锐。而现在,什么都没有了。她会走,她会毫不留恋地离开。
认识一个普通人,一辈子的日子都差不多。而认识了他,真是天天唱大戏,天天有刺激。
同样,他对她的拒绝,他也并没有觉得有多意外。但是,她却将他翻下床去。但是,即便是她将他翻下了床,他也并没有对她大发雷霆,他也并没有冲她大吼:“郗湘潇,你闹够了没有?”
而是艰难地稳住了自己,而是又用了这样一番费尽苦心的话来试探她。并且非常明确地告诉了她,他这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反应,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他了,已经让他无法安心上班了。他觉得,他已经说得够清楚了。
而且,他还对她表达了他的忠心。有她在,他绝对不会去找别的女孩子。他是一个很有道德的人,是一个很有秩序的人,是一个对她很负责任的人。
他并不是一个混蛋,并不是一个混乱不堪和随随便便的人。他都这样说了,他还要怎么样?
而且,他都已经给她展示了他的万分痛苦,万分失态和万分丑陋了。这是非常有失尊严的,这是让自尊心极强的他颜面尽失的。在这之前,他可是从来都没有,向任何人展示过,看见过,这样的他的。
可见,他是多么多么地爱她。
可是她,却一点也体会不到他的痛苦,却宁愿让他痛苦,却宁愿选择离开他,也不愿意。
那她,是真的爱他吗?
她相信他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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